2011年9月12日 星期一

【dcplus關鍵分享報第23期-數位行銷知能】網路行銷 - 「會走路的通路」時代來了,快點,趁他們還渾然不知!

關鍵觀察

本期的關鍵分享報將與您分享3點關鍵觀察:
1. 社群裡的行銷,注重在"情感面",如何讓廣告不像廣告,以及同理心態(角度),這樣就可以把社群變成真正的通路,達到行銷的最終目的。

2. 電子商務與社群網站結合,應是掌握社群通路的最佳途徑,而社群團購的促銷方式,更是可達精準與快速銷售之效。

3. 「名人」的號召力與影響力無庸置疑,加上「團購」的價格優勢,在社群裡不斷的大放異彩。不過,在塑造這些具有影響力的人成為新的通路的同時,還是要以消費者需求為優先的不二考量,否則又將會是一個「一窩瘋」的行銷手法,但實質上仍達不到漂亮的銷售目的。

引述原文
「會走路的通路」時代來了,快點,趁他們還渾然不知!



昨天微網誌twitter修改了它使用者規範,引起震撼,因為他們現在竟然明禁掉所有「廣告po文」,只要這篇文章是有人付錢給你,或是和錢有關係的,通通都不能再po了。細節我不清楚,只知道這篇文章說,至少有一家想在twitter放廣告的公司已經掛掉開始在賣了。有人說,這個動作剛剛好和現在的趨勢相違,twitter現在簡直像個醉漢,不知道自己在幹嘛。

和什麼「趨勢」相違呢?

這時候,facebook反而傳出另一個成功案例,昨天看到一篇看起來非常 不起眼的文章,讓人警覺到一個重要現象──最近NBA正在打刺激緊張的季後賽,鳳凰城太陽隊的NBA球星Amar’e Stoudemire,在他們球隊比賽的每一場賽前,竟在自己的「粉絲專頁」裡販售「門票」!而且,他可不是隨便喊喊、賣賣的,他賣的是「團購票」,而且,愈多人買,就神奇的「愈便宜」。

出奇不意的一招,果然很快傳出捷報--

他之前先賣了太陽隊對湖人隊的第三場比賽,竟在短時間內,就將他手上的門票全部賣光光!於是第四場比賽,他拿到更多門票來賣,平常票價高達600美元(2萬台幣),在這邊大家一起買,變成只要302.81元……。現在他已經在賣第五場了,原價800美元的票,今早看到,可能因為太多人購買,已經猛劈了「五五折」,只要435.92美元就可以買到。上面寫道,目前只剩6小時左右,這時候先買,並不會吃虧,因為最後你必須付出的錢,會是六小時後截止當時結算共有多少人團購的「最後團購價」。

真棒的系統,是吧?這種浮動價格,最麻煩的是金流的問題,怎麼知道有這麼多人會買?若讓他們先買,之後變便宜了,又要如何退費?他們可以先得到卡號,刷刷看,可以過關的話就算一,等到幾天後,確定了最後價格,再全部的卡一起刷掉那個價格。然後,NBA的票價為何又可以這樣降?原來,這位球星忙於練球,應該沒這麼多時間在他的專頁裡辦活動,這場活動是他和AtCost.com與Razorgator Tickets合辦的活動,AtCost專門做這個「團購」的金流平台,而Razorgator Tickets則負責和NBA的票務串連,完美的結合,而這位球星,只是提供最後的「通路」而已。

就只是將他的粉絲專頁,拿出來給這些廠商放置購物系統而已--

但,你可以看到,「通路」真是非常非常的重要,畢竟這種「浮動價」的購物平台,之前早就有人做過了,而且AtCost並不是第一個做的,但AtCost卻做對一件事──率先找來球星,變成它的「通路」!

而且,是「超精準通路」。這位球星的專頁粉絲數並不算多,和其他明星球員比起來,他其實就只有 4萬2千名粉絲而已,但,當這個季後賽的訊息被發出來,就是會有4萬2千名真正在看NBA,且真正是太陽隊球迷的人收到,算是「小而美」的量,而且現在正逢季後賽,這4萬2千名粉絲肯定不會錯過此訊息,而他們之中,只要有100人先買,為了想要更便宜,告訴更多人知道,很快的就會有1000人買;這1000人再帶來10,000人……什麼美妙的團購都可以發生。

你又說,這種「明星通路」,應該不是新招?

不,這的確是新招!讓我們來看看,有網路以後,明星自己有「官方網站」,他的唱片公司自己也會幫他開設「留言版」、「討論區」,然後到了幾年前,大家開始開「網誌」,有些創新網誌平台就是找來明星,好多明星,在裡面寫文章、貼照片、分享生活中的點點滴滴。這時候,如果他剛好出書、剛好出唱片了,就會在這些網頁裡置放一個貼紙,說不定按下去可以直接購買;如果有什麼活動正在發生中,也都可以在這些網頁裡面一起曝光、宣傳。至於這些網誌到底是誰寫的?有的是經紀公司代寫的,也有不少是明星自己寫的,這幾年來,有大大小小的新聞事件,都是明星自己在網誌裡「透露」一些事,或者「回應」一些事……。

不過,這些網站的價值,一直還不到「通路」的水準,畢竟再勤的經營,也沒辦法勤到每天都超精彩到比其他演藝新聞網站還精彩,那麼再偉大的明星,也沒有辦法讓他下面所有的粉絲「以他為天」,從此不再看其他明星的網站,因此,這種「明星官網」的流量再大,也不夠大,無法大到成為一個「通 路」。連賣自己的東西都沒辦法成為最大通路、取代掉其他通路,那麼,賣其他人的東西也別想了!

但,facebook改變這一切。

只要我們看到一個我們認同的明星開了粉絲專頁,我們在當下,就會按下按鈕加入粉絲,從此,我並不介意他時時送給我資訊。比如我現在如果看到周杰倫、SHE、甄子丹等,也開了部落格,我頂多去看一次而已,而當我知道他們有粉絲專頁,我也會馬上加入。但我一加入,我就變成了他們的專頁可以觸及的人,這些人瞬間吸引這些人,轉眼變成一個又一個驚人的「通路」。

最有趣的是,這些驚人的「通路」,甚至不一定要把持在經紀公司的手裡!

怎麼說呢?

當紅的明星當然一切都在經紀公司的手裡,但,想像今天某個從前的明星,譬如「張清芳」好了,跑來開一個粉絲專頁呢?她開部落格,我頂多看一次,下次也就忘了;但她開粉絲專頁,我的確也只「按」一下,但「按」這麼一下就讓我加入張清芳粉絲團,「永遠都在裡面」了。猜想,以「張清芳」的知名度,應該至少可以找到20萬名以上的粉絲就這樣「永遠在裡面」了,這些「粉絲」根本稱不上那些瘋狂追星的「粉絲」,他們只是順路經過,看到「張清芳」,想到她的歌真的很好聽,就「按下去了」,就加入了。想想,像張清芳這些已沒有合約的明星,現在就這樣在城市裡走過來晃過去,一個又一個的黃金般的「會走路的通路」,就這樣在城市裡走過來晃過去,目前,還沒有人把它們全部變成真正的「通路」!

事實上,她們至今甚至還渾然不知,她們在facebook上面的潛在價值。

她們根本不知道她們是「會走路的通路」。

其實「會走路的通路」不止於舊明星等,我以前就想過,現在許多行銷型的活動,每一場找來200位聽眾,要的是那200人豎耳傾聽,亦取得那200位的「名單」,但有了「會走路的通路」概念,事實上主辦單位已經不必找來200人──一場50人的活動,只要夠精準,而他們50人的每個人的背後都有500位朋友,在巧妙的活動操作下,縱然朋友的精準度只有20%,那麼,最後得到的名單就是500人之多,輕輕鬆鬆就是原本200人活動的二倍多!從這樣來看,活動的主辦單位找來的那200人,不再只是「人」,而是「通路」,他們找來了200個「會走路的通路」。

這些「會走路的通路」,有一些人開始變成「個人品牌」。這些個人品牌大概只佔了所有人之中的1%而已,剩下的99%,他們照常過平常的日子,參加活動、玩遊戲、交朋友、逛街……他們都以為他們只是觀眾,從來沒想過他們是主角;他們都以為他們在「逛通路」,從來沒想過他們自己就是「會走路的通路」。個人品牌再厲害,也不及「好幾個個人品牌」,在這個年代,真正厲害的人,不是變成個人品牌,而是集合「會走路的通路」,透過他們,傳遞你的目的。

沒有「個人品牌」這麼爽,但卻是個人品牌的10倍、100倍效力,而且就像個人品牌一樣,你、我、他,平常的人,平常一個上班族,就可以開始「整合」你自己的「會走路的通路」。今天開始建立、累積,整合這些「渾然不覺」的人!

今天,你會加入幾個新的facebook朋友?會和幾位許久不見的朋友說話?下一次,可以試試這些「會走路的通路」,丟一個履歷表給他們傳傳看,丟一台機車給他們幫忙賣賣看。 我們進入了網路新時代,「人人」皆通路的時代!

(轉載來源:Mr.6/劉威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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